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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的时代意义和贯彻力度我看《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0-03-01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新年伊始发布了2010年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在《中国新闻出版报》等权威媒体开展了强势宣传,在网上更是各大网站纷纷报道的焦点。不过,由于新闻出版行业有专业局限,和金融业或房地产业出台政策之后,迅即会有大量专家、权威进行阐释、评论相比,大众传媒对于这一文件大都是刊登或转发、转摘,很少从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

  这一文件是在新闻出版业已经开始全行业转企改制的大背景下出台的,显然意在扩大战果,促进新闻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形成的国情是政策的力量大于一切,吃透政策关系到事业的兴衰成败。正确、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一文件所包含的信息,对于新闻出版从业人士把握发展方向,寻找出路,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有心的读者不难发现,本专栏在过去十余年来的一贯主张与思想观点,与这一文件的精神总体上是相符合的,如果说某些预言或判断在发表之初似乎还不大现实可行、甚至有些超前的话,那么,现在终于在政府的指导意见里得到了印证:中国新闻出版业大势所趋是放而不是收,是市场化而不是官本位化,是开放而不是封闭,对民营资本是引入而不是拒之门外。

  新闻出版业“去特殊化”

  “一号文件”开篇对宗旨与意义、目标有这样一段表述:“按照中央提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出版业在巩固舆论阵地、传承中华文明、培育民族精神、提高公民素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社会进步、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很明显,文件着眼的重点是新闻出版业的经济层面,而没有格外强调其意识形态的特殊性。今天在中国,新闻出版业已成为国民经济进而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新闻出版业视为社会中一种普通的行业,这是国际社会的通行法则。

  改革开放以来,制约或阻碍新闻出版业发展最主要的东西就是过于强调其特殊的政治性。长期以来,无论是反对改革,还是保守悲观,都常有人断言中国什么都可能改革,就是新闻出版业不会改革!其实,在现实社会,大众传播虽然政治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对于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政权稳定来说,新闻出版作为一个行业,其作用并不比金融或工业、农业、科技与互联网更重要。因此,当中国的几乎每个行业都已经实行改革开放时,唯独新闻出版不准许按经济规律办事,就毫无道理了。

  无论古今中外,新闻出版业都首先是一种经济存在,是文化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去特殊化是新闻出版业改革的前提与基础。只有打破新闻出版业的观念禁忌,让它走下虚幻的神坛,才谈得到解放其生产力。作为行业最高主管机构的新闻出版总署,职责所在当然是致力于新闻出版业的发展与繁荣,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文件对当前中国新闻出版业的态势作了准确的定位:“新闻出版产业作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涉及领域广,产业链条长,投入少,产出大,发展潜力好的朝阳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着力点”。值得指出的是“朝阳产业”这个提法,事实上,在西方发达国家,新闻出版业早已不是什么朝阳产业,而是发展非常成熟的传统产业,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到了夕阳产业的阶段。这就是所谓经济时差了——保守封闭的政策导致了新闻出版业不仅全行业整体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甚至落后于中国其他任何一个经济领域。

  客观理性认识现状与目标

  虽然原则上对中国新闻出版业的成绩是肯定的,但是文件的起草者即政策的制定者对现实的认识很清醒:“当前,我国新闻出版产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基础较差,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突出表现在:产业结构趋同,产业集中度低,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市场条块分割、资源分散和地区封锁依然严重,传统业态向新兴业态转型迟缓,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对外贸易逆差仍然较大,人才队伍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等还不适应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需要。”

  文件中明确地规定了目标是:“新闻出版生产力明显提升,新闻出版产业发展速度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发展速度,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新闻出版产业增加值比2006年翻两番。”实事求是地说,这一系列目标对于具体的新闻出版单位来说,实在是过于高了,因为不低于百分之八的增长速度,在互联网或基本建设等行业也许可行,而在新闻出版业,连续多年都已经在保持原地踏步,不下降都很困难,除非有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否则不敢奢望有多大增长。

  立足现实,可以说,“一号文件”作为政策的主题是开放,但是与行业的期待相比,坦率地讲放得还是不够。

  吃透任务与采取措施

  “一号文件”是指导意见,任务与措施都是具体化的而不是原则性的。要贯彻落实执行这一系列新政策,就必须要清理、废除一系列旧政策。事实上,如果借鉴其他行业问责制的话,那么追究新闻出版业落后的根源,书号与报刊刊号的资源化或者限额化,导致买卖书号、买卖刊号,是其中之一。没有健全的进入与退出制度,不合理的政策保护了外行弱者的生存权利、妨碍了内行强者进入——对于新闻出版业内有识之士来说,这久已是共识,但是至今没有迹象表明有关部门会废除这一陋规。

  在纸介质领域,文件明确指出了“鼓励新闻出版企业创新纸介质读物形式,积极发展纸介质立体、有声读物,提升传统纸介质出版物的吸引力。打破出版载体界限,在多个出版平台上对出版内容进行深度开发和加工,实现一次性生产、多媒体发布。支持新闻出版企业积极采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改造传统的创作、生产和传播方式。加快从主要依赖传统纸介质出版产品向多种介质出版产品共存的现代出版产业转变”,“积极推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转型。积极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新闻出版业态。支持新闻出版企业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图文、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出版内容资源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深层次开发利用。支持电子纸、阅读器等新闻出版新载体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提高数字阅读设备的质量、方便性以及万象城官网的版权保护水平”。

  这意味着新闻出版业将打破过去分工过细、壁垒森严、井水不犯河水的规定,如报纸不得装订成杂志形式,更不得印刷发行图书,音像与电子出版物要与纸介质区分严格,不得打擦边球,否则就要按违规进行行政处罚。这样不科学、不尊重新闻出版规律的政策,只是加大、强化了主管部门的权力,而无益于新闻出版行业的繁荣与进步。新闻出版单位的创新与尝试动力被扼制,无法根据市场的需要与自己的条件、资源进行产品调整与改革。

  打造龙头企业集团,也被列为“一号文件”的重点措施:“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鼓励教育、科技、卫生、财经、文化等领域的新闻出版资源先行整合,鼓励实力较强的地方新闻出版企业先行整合资源,形成一批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核心竞争力强的区域性综合集团和行业性专业集团。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骨干企业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和跨所有制重组,在三到五年内,重点培育六七家资产超过百亿、销售超过百亿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新闻出版企业,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出版传媒集团。”

  由于有利益驱动因素,国内新闻出版单位改制与转企以及借力资本市场上市已经全面开展,但是,从1996年开始的传媒“集团热”前车之鉴尚不远,由行政力量推动打造的集团,能否真正做到国际知名、有国际竞争力,是大大值得怀疑的。

  此次文件所透露的最重要的信息之一,便是政府要建设新闻出版产业带与产业园区,过去,电子信息技术、农业产业化以及高科技乃至医学都纷纷建立了产业园区,成为各地经济发展的核心主体,但是新闻出版产业却没有享受过这种政策。

  近年来中国大陆的“圈地运动”已接近尾声,大城市已经瓜分殆尽,建设用地的规划基本上没有给未来留出余地,最极端的甚至把未来十年二十年的资源都透支掉。因此,作为新闻出版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设产业带与产业园区的要求,显得有些太晚,不过,毕竟聊胜于无。可能出现的问题是,一个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能否得到各地政府的响应与认同?最现实可行的是在北京邻近的涿州、三河以及深圳等地开辟印刷产业园区,把既有的产业优势集中给予优惠政策,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一号文件”的另一大突破是正式宣布新闻出版业对非公资本打开大门,非国有资本可以以知识产权的形式投资入股。这无疑是一个利好。

  政策鼓励“走出去”

  “一号文件”把“推动新闻出版产业走出去”单独列出,显示出主管部门对此的重视程度。

  把文化与传播列入国家战略来高度重视,在理论上是正确的,然而,如果不尊重专业规律,没有配套措施,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与口头上。“安外先攘内”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一个行业在国内尚做不到充分发展与壮大,便想走向世界,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只能是一种梦想而已。鼓励新闻出版单位走出去,首先要成熟、壮大,如果连国内市场都做不好,出去还不是白搭?最多不过安排一些人公派出国,造成新的国有资产流失而已。

  在鼓励新闻出版业走出去的战略中,主管部门应当改进思路,采取奖励“蛋”而不是奖励“鸡”的政策。国家扶植新闻出版业,要的是新闻出版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而不是资助一些机构、养一群人。具体地说,政府关心的是如何出更多的好书、好报、好刊,不管是什么所有制、什么人,只要能够做到可以生产更多的好书、好报、好刊,就该给予支持与奖励。也就是说,只要是中国新闻出版企业能够在国门之外打开市场、有一定影响,政府就予以优惠奖励。利用市场中无形的手来实现国家战略,而不是安排指令官办机构来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

  另外,来而不往非礼也。众所周知,在世贸协议中,与走出去相对应的是开放。在操作层面,既然大力鼓励新闻出版产业走出去,也就要承诺接受外人走进来。虽然在全局上中国早己承诺包括新闻出版业的全面开放,但是在现实中,何时能允许国外新闻出版企业来中国大陆投资设社、开店、办厂,还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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