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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11
王均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16年第13期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全面回顾了我们党95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和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深刻阐明了近代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深刻阐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对重大国内外问题的原则立场,要求全党同志“要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 面向未来,面对挑战,“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在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 党的历史是一部从严治党的历史 回顾我们党95年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方针,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从严治党的历史。 早在1922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就明确提出了党的纪律问题。这次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其第四章专门讲了党的纪律,根本要求是“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并列明了6种情形下要开除党员党籍:(一)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二)无故连续二次不到会;(三)欠缴党费三个月;(四)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五)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六)泄漏本党秘密。其中二、三、四款规定即使放在今天的视角,也是非常严厉的。 到了1927年,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组织问题决议案》,中央政治局根据这个决议案成立了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使党的建设不仅有纪律,而且有了专门的执纪组织。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为了保证监察委员独立监督的公平公正,规定监察委员“不得兼任中央委员和省委委员”,但可以参加同级党委会并有发言权。 1938年,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 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后来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之一并延续至今。 延安时期,有两个影响重大深远的案件,堪称我们党从严治党的范例。一个是黄克功案。黄克功是屡获战功的功臣,曾任红军团政委、延安抗大第三期第六队队长等职。但他因逼婚未遂枪杀了抗大学员刘茜,被判处死刑。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处黄克功死刑,黄克功不服判决,致信毛泽东求情。毛泽东写信给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指出:“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最终黄克功被执行死刑。 再一个是肖玉璧案。肖玉璧也是一位身经百战的红军战将。但在张家畔税务局任职期间,贪污税款3050元,挪用公款280元。根据规定,肖玉璧被判处死刑。肖玉璧以自己曾为革命出生入死为由,希望能获免一死。他给毛泽东写了封求救信,毛泽东对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说:“我完全拥护法院判决。”肖玉壁被处死后,《解放日报》发表社论告诫全党:“我们要做到在‘廉洁治政’的地面上,不容许有一个肖玉壁式的莠草生长!有了,就拔掉它!” 这两个案件,处理的对象都是功大位高资深的干部,都曾恃功而骄,案件处理都得到了党中央、毛泽东的坚定支持。正是有了这样严厉的处置,才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了党的纯洁性,使共产党的形象深入人心,使中国共产党后来赢得全国胜利具有了更坚实的政治基础。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在全国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特别是于1952年依法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维护了党的纪律,教育和警示了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开放新时期,从严治党同样是党的建设的主题。从十三大以来,历次党的代表大会都强调坚持“从严治党”。进入21世纪,党中央继续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十八大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回顾这些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 “赶考”路上的新答卷 2013年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西柏坡中央“九月会议”旧址前,凝重而坚毅地提出:“要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努力交出优异的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直面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为什么要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这么重要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当前主要的挑战还是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改变这种局面,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甚至会断送我们党和人民的美好未来。十八大之前有很多党内的同志和广大人民群众有所担忧,也就是在这里。”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很牢固,“但如果作风问题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出现‘霸王别姬’这样的时刻。我们一定要有危机意识。” 正是从居安思危的战略高度考虑,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用一系列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行动,为党注入了新的生机活力。 坚定理想信念,补精神之“钙”。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缺乏理想信念,就会得精神上的“软骨病”。背离或放弃马克思主义,我们党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一个政党的衰落,往往从理想信念的丧失开始。十八大以来,从学习党章,维护党章,尊崇党章,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对全党进行了深刻的理想信念教育,收到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牢固树立理想信念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要像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要求的那样:“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保持全党在理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十八届党中央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打出一套管党治党的“组合拳”。一张贺年卡、一顿饭、一盒月饼、一张购物卡这样的“小事”,党中央却狠抓不放。反“四风”看起来是抓小事,却恰恰体现了大智慧。这些作风上的“小事”,累积起来,就会像一把无情的刀割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中央从身体力行八项规定,到全程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到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以坚决的态度和行动,动真格,啃硬骨,让人民切实看到了从严治党的空前力度。截至目前,累计超过16万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 完善党规党纪,扎牢制度之笼。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教育,也要靠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只有建好制度、立好规矩,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的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筑起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才能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中央政治局就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启了制度治党的新气象。三年多来,党中央共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达54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1部、条例8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可以说,制度体系越来越完善,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任性的权力被制度的红线越绑越紧,党中央从严治党靠制度管根本、谋长远的战略部署正在变成现实。 持续打“虎”拍“蝇”,树法纪之威。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了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加大基层反腐力度,大量“蝇贪”也纷纷落网。据统计,仅2015年,全国即立案33万件,处分33.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万人。这些反腐败斗争的成果,让全国人民感受到了党中央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极大树立了党纪国法的威严,极大增强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求长远实效。从严治党,就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十八大以来,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措施,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2016年6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部《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释放出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昭示着全面从严治党再添一大利器。目前,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坚定不移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这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意义的重要阐发,也为全党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必须从严治党、强党兴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重大战略。2014年底,他在江苏调研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迈上新台阶。”2015年3月,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做了全面阐释,“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是对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功实践的高度概括总结,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与建设规律的高度提炼升华,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 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我们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同志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着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着力维护中央权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不断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向前进。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从高级干部抓起,以上率下,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使党的作风实起来、好起来。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我们党是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党的建设一个永恒的课题。如果说从严治党也是一场考试的话,这场考试将贯穿我们党带领人民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赶考”之路,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 作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二编研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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