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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执行情况和增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5

新广出发〔2014〕2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单位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少数民族精品出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对《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新要求,对《规划》进行收官之前的最后一次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检查和调整的要求

  (一)承担《规划》项目的出版单位要按照《规划》的实施要求认真自查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并进行阶段性总结。有关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上级主管部门”)应对相关出版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督促、审核和汇总。

  (二)有关出版单位要围绕重点、结合实际、加强创新,组织申报《规划》的增补项目。同时,以《规划》自查结果为基础,对无法如期完成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及时报送《规划》变更或撤销情况。上级主管部门要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规划》与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结合,指导相关出版单位做好《规划》项目的增补、变更和撤销等调整工作,并就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申报增补项目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推动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促进少数民族出版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申报重点

  《规划》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重点出版项目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译制(著)出版工程两部分组成。

  1.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重点出版项目的申报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反映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着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反映各少数民族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方面的新进展;唱响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的主旋律,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少数民族灿烂历史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倡导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加强民族古籍整理和“走出去”项目的出版。

  2.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译制(著)出版工程,由以中外优秀出版物为蓝本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重点出版项目组成。重点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党和国家重要政策文献等时政类出版物,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权威学术专著和通俗理论出版物,全面反映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文献和通俗读物;最新法律法规文本和权威释义、通俗解读法律法规的普及性出版物;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的少儿读物、普及读物;中外文学艺术名著佳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出版单位应具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业编辑及复审、终审人员。

  2.出版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一般不超过10种(多卷本丛书、套书按一个品种计算),有实力的出版社可报20种。

  3.增补项目要规划合理、可行性强,做到人员(领导、责任编辑、作者或主创人员)、资金、时间“三落实”,确保在2015年以前出版。

  三、报送材料及程序

  (一)报送材料

  材料包括检查表、阶段性总结报告、增补项目申报表、汇总表4种,出版单位须同时以网上在线填报(部分填报内容可直接上传)和纸质打印件两种形式报送,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汇总。具体要求:

  1检查表。即对出版单位现承担的《规划》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事项。检查表包含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变更信息等内容,分为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三类。

  2阶段性总结报告。即对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辖出版单位,实施《规划》以来所取得的社会效益、阶段性的成果及成功经验的总结,对《规划》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改进措施。

  3.增补项目申报表。包含增补项目的名称、出版单位、著作责任人等信息,以及项目的编写大纲、章节目录、样稿等附件材料。分为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三类。

  4.汇总表。汇总表分为项目检查情况、项目增补情况两类,出版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分别根据检查表、增补项目申报表进行汇总。

  (二)报送程序

  通过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wwwgapp govcn)内的“国家中长期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管理系统”填报。出版单位在线逐项填报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所附材料后,须将由系统生成的检查表、增补项目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打印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后,连同阶段性总结及各类附件材料等一起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在线对本地区、本部门《规划》的执行和调整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本地区、本部门的阶段性总结报告一并上传。汇总表、阶段性总结报告以及经审核同意的本地区、本部门所辖出版单位的相关纸质表格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各类附件材料一起报送至指定地址。

  (三)报送时间、地址及万象城官网的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务必于2014年4月18日之前报送。

  材料报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信息中心张卓收

  邮 编:100052

  联系人及电话:

  丁志磊:010-83138311 13810077826 (万象城官网的技术支持)

  张 卓:010-83138429 13810198336 (材料收集)

  周 卓:18601914640 (材料收集)

  袁越伦:010-83138689 (图书类项目)

  郑加可:010-83138687 (音像、电子出版物类项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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