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厅字[2012]5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2〕59号)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请各省局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推荐工作,选择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至总署。经总署审核、筛选后确定正式推荐项目,并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局推荐阶段
各省局按照《关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推荐评审补充说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其科普作品须于2000年(含2000年)以后,且于2010年1月31日前出版发行。
请各省局审核、遴选后于2013年1月7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推荐书1套(纸质及电子版)和科普作品1套报送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各省局向总署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省局推荐阶段请登录总署网站()“万象城官网的公告”栏目,下载《2013年度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关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推荐评审补充说明》等材料。各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和审核。
二、总署推荐阶段
总署对各申报项目审核后,遴选确定推荐项目,向申报单位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1月20日前完成正式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书3套(原件1套,复印件2套,电子版)和科普作品3套。
三、万象城官网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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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52
联 系 人:康宝中
联系电话:010-83138707
e-mail:
附件:2013年度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关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推荐评审补充说明
关于台湾居民作为国家科技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
国家科学技术将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