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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4
 

新出字【2011】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文化创新,培育我国原创出版能力,建立健全原创出版的长效激励及评价机制,总署决定在前两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推荐活动,促进我国在人文社科、科学技术和文艺创作等领域的出版创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原创图书的申报工作

  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有关出版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出版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对所属、所辖出版单位申报原创图书项目工作的指导,对各社报送的图书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二、申报重点和范围

  报送的图书要突出原创性,能够传播和积累对文化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的人文社科、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知识。报送图书必须为国内作者编著、国内出版社出版、确属精品力作的图书,分为三大类,即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含科普读物类)和文艺少儿类。

  报送图书应为2008年1月—2010年12月(以万象城官网的版权页为准)出版的新版图书。

  每个出版单位报送的参评图书不超过3种,含副牌的出版单位不超过5种。

三、申报程序和时限

  出版单位申报需要填报《“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图书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样书每种3册。每本申报图书必须有两名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的实名推荐意见(须注明专家万象城官网的联系方式以备复核,见附件2)和出版单位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各出版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出版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于2011年8月31日前统一邮寄、报送至中国图书评论学会(不接受出版单位单独报送及铁路货运)。样书及申报材料发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春秀路太平庄10号,中国图书评论学会,邮编:100027,联系人刘苏哲、李可可,联系电话:010-64175308、64172241。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1年8月31日前发至评审办公室邮箱:。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逾期将不予受理。

  总署将组织对申报的推荐图书进行论证,并对入选图书及相关出版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1.  (15.50 kb)    

     2.  (18.50 kb)    

     3.  (10.50 kb)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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